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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物业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举行

2025-05-09 16:24:41 来源:泉州晚报

《泉州市物业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举行

融入基层治理 多方共议新规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物业服务管理已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议题。5月8日上午,市住建局举行《泉州市物业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6名代表参会,涵盖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业主及业委会、法律专家、行业协会、物业企业等群体。

听证会上,与会人士围绕《草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合法性展开深入的讨论,直面物业管理中的痛点与难点,结合各自的观察与思考,从现实困境、实操难点、规范表述、部门职责等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完善泉州物业管理政策提供了多元视角。讨论中,业委会委员推选、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共有资金范围及管理、建立业账社审机制等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

作为小区业主代表,鲤城区名仕花园业委会负责人丁国沂提出,《草案》应进一步明确业主对物业服务的监督权,“我们主要关心的就是物业收费的透明度,包括公共收益。希望通过立法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让我们小区变得更好、更漂亮,更适合我们居住”。

针对小区设施老化问题,丰泽区中骏裕景湾业委会负责人谢志旺建议,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物业公司管理费投入小区设施维护的比例,并针对比较大的维修项目,出台维修资金的简易申请流程,高效推动小区改造项目。

福建省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丽玲则从行业角度提出建议。她坦言,近年来人力成本上涨,但物业费收费标准调整困难,特别在一些老旧小区,部分物业企业面临亏损的风险。建议在小区公共收益的分成上,不要“一刀切”。可以通过公共收益弥补物业费的一些不足,实现各方“共赢”。

鲤城区开元街道东升社区党委书记张蕾认为,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治理主体,常需协调物业与居民的矛盾,但目前《草案》对于社区的角色定位较为模糊,建议增设条款,明确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监督协调”职责,建立社区与物业的常态化协作机制。此外,她建议根据小区规模、业主数量等因素,设置差异化的表决参与和同意比例,以提高决策效率;同时,开发线上报告和备案平台,简化向上报告和备案流程,实现信息快速传递与处理。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林慧宗表示,此次拟出台《泉州市物业管理规定》,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推动物业管理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物业服务行业向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具体举措,旨在通过立法构建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政府指导、业主自治、多方参与的物业管理机制,规范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形成具有泉州特色的物业管理法规。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住建局将逐条研究,力争5月底形成送审稿提交市政府研究。

据介绍,作为泉州首部物业管理专项法规,《泉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在起草过程中,除了总结固化我市近年来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的经验成果之外,还针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借鉴了杭州、成都等地的好做法,以立法的形式为物业服务行业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和治理机制,维护物业服务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进而破解“社区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探索有效路径。(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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