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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地铁成为城市文明的窗口

2019-11-03 05:01:33 来源:福建日报

    地铁内不得进食,电子设备不得外放,不得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地铁客运服务、乘客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底,我国内地共有24个省份的35个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71条。随着许多城市地铁线路的不断开通,越来越多市民选择乘坐地铁出行,地铁与百姓生活关系日益紧密。然而,在地铁车厢里吃东西、躺卧座椅、外放音乐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让乘地铁出行的市民感到不适;还有一些乘客在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或携带各种危险物品进站,威胁到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和乘客安全。出台法律法规,引导乘客文明乘坐地铁,有利于营造良好环境,改善乘客乘坐体验,展示城市文明形象。

    我省对营造地铁文明乘坐氛围十分重视,福州地铁1号线全线通车前夕,就出台了《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自201 7年1月1日起实施,使福州地铁有了较好的乘坐秩序。国家出台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深入开展了调研,广泛征求了民意,认真吸取各地相关法规实施经验,使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法规得到了完善和提升。这部被称为地铁新规的交通法规令人期待,将有力推动城市交通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广大乘客出行满意度、获得感。

    地铁新规对乘客在地铁内一系列行为进行规范。明确了10类禁止行为,包括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等。指明了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等。可以说,地铁新规较为充分考虑了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不文明行为及处置办法,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各地应认真贯彻实施,使之充分发挥效应。

    《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实施接近两年,市民对乘坐地铁规范已有较多的认识,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良好基础,加快地铁新规落地。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让市民充分认识地铁新规,特别是与《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相比较,新增了哪些条款,哪些条款表述有所不同,增强市民遵守新规的意识和能力。此外,还要加强督查,及时纠正、处罚乘客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成本,让地铁新规有威慑力。

    良好的地铁乘坐环境,攸关市民切身利益,广大市民应当积极呼应地铁新规的到来,自觉当文明乘客,共同把地铁打造成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窗口。(王志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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