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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农村普惠式互助养老社区 让老人生活在“幸福里”

2026-01-29 08:57:14 来源:

  新华网福州1月29日电(蒋巧玲)利用乡镇闲置校舍、办公楼改造场地,由乡村振兴公司运营,建成自助互助型养老社区——“幸福里”社区,这是南平市实施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重要成果。福建省两会期间,住南平市省政协委员小组提交提案,建议转化养老新模式的局部经验,在全省探索建设农村普惠式互助养老社区。

  据了解,2023年,南平市开始实施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可复制”的原则,探索以建设乡镇“幸福里”社区为载体,构建“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愁”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该模式下,老人入住每月仅需支付50—300元的租金,公司化运作还建立了山、林、田等资源流转机制,老人可从中受益,还可参与社区零工岗位。目前,南平市已运营和在建乡镇“幸福里”社区45个,覆盖超过1/3的乡镇。

  住南平市省政协委员小组建议,在转化养老新模式局部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在全省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基本原则、推广路径和支持政策,并将其融入全省“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同时,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或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

  在具体实施中,住南平市省政协委员小组建议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由福建省民政厅总结提炼各地经验、借鉴外省市经验,形成多种可复制的、适应不同区域的互助养老参考模式。对条件较好的地区,鼓励采取选址新建的方式建设;对条件相对不足的地区,优先支持利用闲置设施改造。

  此外,住南平市省政协委员小组还建议,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例如,由省财政厅、发改委、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统筹现有涉老资金渠道,对经认定的农村互助养老设施的新建、改造和运营给予倾斜支持。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列入乡镇公办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补助范畴,纳入省级财政预算、预算内投资补助内容,在专项债补助上给予倾斜优先保障。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等部门出台指引,优先支持利用乡镇闲置的校舍、卫生院等国有或集体资产进行改建,简化审批程序,明确产权归属。规范建设与运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的基本建设规范、安全管理办法和服务指导标准,确保服务质量与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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