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深蓝!2023年以来福建法院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7045件
新华网福州8月20日电(刘丰)8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海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海事审判典型案例。2023年以来,福建海事审判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7045件、审结6184件,涉案标的金额119.53亿元,案件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元祥介绍,福建法院通过依法审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积极维护中国海洋权益,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如审结钓鱼岛海域“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以及该海域后续船舶碰撞案件,为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开创了海事司法领域维护国家主权的重要范例。在厦门海事法院审结的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因承保的锂电池在跨国海运过程中湿损,向航运公司索要温控记录。法院依法裁定责令国际航运巨头丹麦某公司提交其内部控制的涉事集装箱全程温度记录。此举精准适用国内法与国际惯例,破解涉外取证难题,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海事司法平等保护、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鲜明立场。
近年来,福建法院将海事审判工作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工作,依法灵活运用法律手段,助力涉海洋企业有效纾困挽损。厦门海事法院全国首创“班轮扣押预告”模式,探索双方当事人共赢扣船机制,有力保障航运经济高效运行;妥善处理标的额达36.9亿元的海上风电项目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推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
在海洋生态保护方面,福建法院全力守护“蓝色国土”生态安全,创新机制、创设平台,着力构建海洋生态“保护栏”。其中,妥善审结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创新采用“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履行方式,入选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吴元祥表示,下一步,福建法院将积极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全面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加强对海洋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助力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深化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培育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精品案例,提升中国在国际海事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