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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1294部住宅老旧电梯将实施更新 每部补助15万元

2025-07-28 16:50:08 来源:东南早报

近日,泉州市住建局、泉州市财政局公布2025年第一、二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清单,全市1294部“高龄”电梯将获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每部定额补助15万元(最终补助金额以下达金额为准)。此举旨在化解电梯安全风险,破解群众“上下楼难”痛点。需注意的是,享受该补助的项目,将不再享受其他关于电梯更新的补助政策。

政策亮点 小区统筹更新 “业主自愿+政府支持”

日前,泉州市住建局、泉州市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泉州市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更新工作以“业主自愿、政府支持、科学评估、分类淘汰、有序提升、保障安全”为原则,针对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重点支持15年以上(2010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更换。

《通知》要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以小区为单位,由社区(村)、业委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和申报项目的县级国企(若有)等组成电梯更新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由电梯更新工作小组商请具备资质的电梯制造、安装单位(即实施主体)制定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包括确定技术方案、选型尤其是资金筹措方式(包括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等)。

值得注意的是,若原电梯井道需改造,须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方案并参与验收,确保结构安全万无一失。

实施保障 全流程公示 倒排工期保进度

为确保透明高效,《通知》要求更新前须公示旧电梯、拟更新电梯信息,连同更新政策、更新方案等5日以上,业主表决需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表决达到法定比例后,对结果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公示完成后,签订合同应明确实施主体是否垫付国债补助资金、业主出资部分的筹集和支付时间等权利义务。

各县(市、区)要组建工作专班,推动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的电梯更新项目逐个倒排工期,按照每月新启动一批项目、每月新完工一批项目、年底前全部完工的要求,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工作专班在每年纳入国家支持计划项目清单印发后1个月内向市住建局报送项目倒排工期计划,项目严重滞后推进计划或在当年度12月底未完工影响后续年份我市项目申报的,将核减下年度补贴分配名额。

安全升级 严把质量关“拆旧装新”全监管施工期间,实施主体应清理现场、搭建围挡,确保施工安全,设立告示牌公开信息;物业专人协同管理,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更新后的电梯需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取得监督检验合格报告。交付使用后,应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对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电梯单台投资必须大于15万元(后续若有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电梯更新项目完工后,实施主体持相关证明材料至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初审,由县级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复核后,由县级住建部门向实施主体兑现补助资金。

该项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东南早报融媒体记者 许钹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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