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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试点 两部门联合出台措施

2025-06-13 16:15:59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着眼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若干措施》从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四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对持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推动《若干措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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