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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鼓励建设“城市森林花园住宅”

2024-02-29 16:41:09 来源:闽南日报

近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规划管控要求(试行)》印发实施,鼓励漳州市建设“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又称“第四代住房”,是一种将空中花园与现代建筑相结合的高品质住宅,将庭院花园搬到空中,使花园在楼体立体化分布,呈现出“垂直森林”的效果,满足市民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

漳龙集团在建项目湖湾之尚,是漳州市中心城区首个“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位于北仓路以南、龙溪北路以东,九十九湾以西。漳州市“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将陆续推出,将于下月开拍的,位于碧湖板块的2023P12地块应开展“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试点,2023P13地块可开展“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试点。

“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能将绿化景观引入户内,增加邻里共享空间,实现户户可共享绿化平台或户户拥有户属空中花园(共享绿化平台是指具有交往活动和连通功能的楼层公共室外空间,户属空中花园是指具有庭院和阳台功能的楼层户属室外空间)。“城市森林花园住宅”融四合院、低层别墅以及第三代电梯房的优势于一身,宜为中高层或高层建筑,兼顾地段内城市景观风貌的整体协调性。项目中的载车电梯、空中立体停车场及车道、开敞式公共平台等第四代住宅所特有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空中立体停车场的停车位计入项目停车位指标。

为了让绿植有足够的采光,通过错层设计打造高挑空中花园或共享绿化平台,是“城市森林花园住宅”的一大亮点。项目设置的外挑户属空中花园、共享绿化平台空间高度不应低于2个住宅标准层高(5.8米),采用错层设计,且绿化面积不小于平台水平投影面积的40%,覆土深度应大于0.5米以满足植物生长需要。其中,共享绿化平台须至少由两户共享,业主共享的开敞式共享绿化平台不计入容积率。

此外,出于安全、造价和整体美观考虑,户属空中花园应设置在主体结构外且为开敞式设计,无围护墙且有围护设施,外挑尺寸应在3到4米之间。(记者 刘婧 通讯员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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