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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 闽商在行动(十五)

2020-02-12 17:36:31 来源:办公室

福耀集团

福耀全球筹措首批242万件防疫物资驰援一线。

信义集团

2月7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信义集团董事局主席李贤义向龙岗区抗击疫情捐赠善款人民币500万元。这是继1月31日向湖北捐资1000万元,以及主动减免旗下商场及商舖正月初一至十五的租金后,信义集团再次为打赢疫情阻击战奉献爱心和力量!

福建省凯景集团

2月7日,在福州市工商联大楼,福建省凯景集团捐款200万元,专款用于新建成的福清市医院新感染病区一期项目购买添置医疗设备。

广西福建总商会

会长林谋悦近日,广西福建总商会会长林谋悦向来宾市政府捐赠两辆价值64万元的福田负压救护车,以实际行动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金南门商业公司

金南门商业公司捐赠防疫物资N95口罩15000个。

张国清

南平市青年民营企业家商会支部书记、福建省睿翼建设有限公司支部书记张国清,带领睿翼支部党员积极配合项目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的防疫要求,主动做好欲返程务工人员的思想工作,劝导他们待疫情结束后再来工地务工;在每个工地都张挂宣传标语,为留守人员发放《防疫安全手册》,并指派一名共产党员做好工地防护措施,对工地留守的工作人员出入检查测量体温等工作。同时,他积极支持社区防疫工作,参与街巷路口排查,到户分发出门条;运送彩刚瓦协助部分老旧小区临时隔断出入口。

人社部等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广大企业和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疫情对劳动关系领域带来的新挑战

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劳动关系领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劳动关系矛盾逐步凸显。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当前特殊时期劳动关系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研判,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担责任共渡难关。要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的独特作用,深入分析当前劳动关系形势,结合实际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的措施,联合各方力量共同行动,加大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二、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

(一)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要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二)鼓励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要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三)指导规范用工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指导企业全面了解职工被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要求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要裁员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制定裁员方案,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三、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四)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五)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六)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采取多种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七)帮助企业减少招聘成本。要加大线上招聘服务工作力度,打造线上春风行动,大力推广远程面试,提高招聘企业与劳动者“点对点”直接对接率。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收费,坚决打击恶意哄抬劳动力价格行为。对受疫情影响缺工较大的企业或者承担政府保障任务企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免费用提供招聘服务。

(八)合理分担企业稳岗成本。用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可放宽裁员率标准,让更多企业受益。用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用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用好企业组织会费,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实行一定比例的企业会费返还。用好工会防疫专项资金,加大对防疫一线职工的慰问,充分调动职工参与防控疫情的积极性。

(九)提供在线免费培训。指导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在线免费培训,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全部功能,免费提供培训教学资源。

五、统筹各方力量加大指导服务力度

(十)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研究和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领域中的重大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制定有针对性政策,准确解读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要做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牵头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做好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工作,积极发挥企业工会作用,为困难职工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疏导。要引导职工关心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动员职工大力发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为企业长远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各级企联和工商联组织要梳理评估企业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针对性帮扶支持政策建议和指导服务,要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技术创新等提高竞争力。要引导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完善企业内部协商民主机制,畅通与职工对话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要引导企业关心关爱职工健康,帮助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切实保障职工权益。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通过减免租金等形式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引导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互帮互助,抱团取暖。

(十一)主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要力争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提升基层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大力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加强争议处理指导监督,发挥多元机制合力,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仲裁”,切实提高争议处理效能。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二)做好表彰先进典型工作。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主动宣传在防控疫情中真正实现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的企业,要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评比、劳动模范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授予中优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对稳定劳动关系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激励引导广大企业家和职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优势,坚定信心、积极作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2月7日

三明市


2月7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要切实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确保全市企业疫情防控和保障生产“两不误”,详细通知如下: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促进全市企业有序、错峰、安全复工复产,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增长,经市领导同意,现就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保障民生企业、重点龙头企业、产业关联企业优先复工复产,确保全市企业疫情防控和保障生产“两不误”。工作中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有序复工,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指导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二是错峰复工,坚持错峰返程、错峰返岗,引导企业员工有序返岗、倒班上岗;三是安全复工,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全面排除安全隐患,监测员工健康状况,绝不允许“带病运行”。

二、工作内容

(一)突出“三优先”,科学指导企业有序复工

1.保障民生企业优先复工复产。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优先复工复产。

2.重点龙头企业优先复工复产。纳入县级以上培育的龙头企业、行业重点企业,以及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2月10日起优先复工复产。

3.产业关联企业优先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复产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防护物资储备充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产业链关联企业,以及订单多、效益好的企业,2月10日起优先复工复产。

(二)落实“四必须”,严格规范企业复工流程

1.必须制定复工复产预案。拟复工复产企业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复工复产预案,做到“四到位”,即: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提供“三表单”,即: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复工复产人员健康档案表。

2.必须严格审批备案。拟复工复产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具备复工复产条件后,向所属乡(镇)政府或经济开发区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向企业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属地工信部门备案,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每日将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总报送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凡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工停产。

3.必须全员健康管理。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11个一律”要求,动员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暂缓返工,对已经返回人员要落实14天医学观察管理措施。要逐员建立健康档案,复工复产第一天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排查,之后每日2次、连续14天监测员工体温体征情况,发现异常要立即隔离,不得瞒报谎报漏报。

4.必须加强全面防控。复工复产企业要设立专门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指定卫生健康协管员,监督检查本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之后必须每日2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做好通风。要备好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提供给每位员工使用;要实行分散用餐,采取分餐配餐、分时分段用餐等措施,加强食堂卫生及用餐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防控宣传。企业要在生产经营场所显眼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向员工发放疫情防控资料,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督促所有在岗员工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到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切实强化社会群防群治。

(二)强化权益保障。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切实合理保障疫情期间暂缓返明人员待遇,优先安排年休假;保障患病员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

(三)强化安全生产。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疫情防控安全与企业生产安全同落实。

(四)强化运行调度。市、县工信部门要建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加强运行调度,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达产过程中存在的招工、融资、市场开拓等难题。加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明政〔2020〕1号)等政策的宣贯,做到企业知晓率全覆盖,推动各级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促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五)强化责任落实。企业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属地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相应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督促指导,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企业复工复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予以严肃追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本通知立即发送至辖内所有企业,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最大程度推动企业有序错峰复工复产;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管,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南平市


南平市人民政府下发《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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