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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 详细内容真相是怎样的

2020-09-09 10:08:47 来源:广州日报

据广州电视台微信公号“法拉理”,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22岁的大女儿来抚养,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最终,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把自己22岁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丽丽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拮据,但好在丽丽懂事,在学习上非常刻苦,大学期间所有费用都是靠她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来解决的。经过几年的学习,丽丽终于迎来了毕业,当时的她抱着对未来生活的幻想,准备在社会上好好闯荡一番。结果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竟然是父母让她抚养弟弟。丽丽因为这件事和家里吵了一架,当时她直接对父母说:“凭什么让我养弟弟?你们就是告我,我也不养!”没想到父母真的把自己告上法庭,丽丽无法理解自己的父母明明没有能力养育孩子,为什么还要把孩子生下来。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丽丽作为姐姐要抚养弟弟。

据悉,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律师: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她才22岁还很年轻。但是她已经成年了,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视频via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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