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妈妈李利娟一审获刑20年怎么回事?爱心妈妈李利娟为什么被判20年
7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河北“爱心妈妈”李利娟等16名被告人涉恶案件,于今日上午在河北武安市人民法院宣判。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判决书内容显示,李利娟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六十七万元。”判决书中称。
判决书内容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检方指控李利娟“职务侵占罪”,称2014年至2018年期间,李艳霞被指控作为爱心村负责人,将爱心村公用账户资金61万元,转至自己个人银行卡账户用于个人消费。其中,2017年6月,她从该个人账户分两次转账给其子韩文共47万元用于购买丰田霸道牌汽车;2017年10月、11月她从该个人账户分两次转账给任春梅14万元,用于其个人购买红木家具。经查,2017年5月16日,李艳霞个人银行卡账户收到武安市午汲镇财政所40万元,扣除此笔40万元非捐款资金,剩余21万元被李艳霞非法占为己有。
该罪名未被法院一审认定。同时,此前检方指控的李利娟“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被法院认定为“伪造公司印章罪”。
李利娟家属表示,不服该判决,将在征求其本人意见后,决定是否上诉。
据武安法院微博,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李利娟伪造并使用其他公司印章,非法保留了武安市白家庄村北铁矿的探矿权;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城镇低保补助资金人民币568492.3元;伙同他人采取虚构入股、报假案、信访控告、滋扰堵路、威胁恐吓等手段,向被害人勒索人民币784000元;纠集他人利用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的未成年人及残疾儿童多次聚众阻拦工程施工,给施工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武安市人民法院认为,李利娟无视国家法律,为攫取经济利益,凭借开办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形成的影响力,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李利娟纠集他人,利用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的未成年人及残疾儿童多次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