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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开展城市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

2026-06-18 21:54:42 来源:

  新华网福州6月18日电(蒋巧玲)城市停车不便利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突出问题。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将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

  18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副主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范庆洪说,城市停车不便利问题是群众经常遇到的“烦心事”,也是党委政府牵挂的民生大事。今年4月起至2027年4月,福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按照“有组织、有机制、由近及远,积极盘活存量、挖掘增量”的思路,做到道路通行与居民停车相协调、柔性执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价格调控与便民利民相兼顾。

  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压茬推进,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4月底,全省新增停车泊位量达到需求缺口的30%以上,停车泊位周转率、利用率大幅提高,省级智慧停车数据共享平台基本建成,跨部门协同共治机制有效运行,群众对停车便利的有感度明显提升,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问题得到明显缓解,老百姓更加可观可感、可及可得。

  三个阶段的重点任务如下: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与尽快见效阶段,时间从2026年4月至7月。重点任务有6项,包括完成各县(市、区)城区停车资源及缺口普查,对群众反映停车难相对集中的区域优先整治;运用卫星遥感、热力图等技术,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疏散、救护通道被占用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非法占用公共停车资源专项整治,依法处置“僵尸车”和擅自改变停车功能、违规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等行为;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以不低于10%的标准,向社会开放富余泊位,引导住宅小区闲置车位分时共享,推动小区周边机关、商业楼宇在夜间、周末时段向居民共享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规整闲置用地、拆除违建,拓展老旧小区泊位等。

  第二阶段为系统提升与能力建设阶段,时间从2026年4月至10月。重点任务有5项,包括增建改建扩建停车场,推广“空中+”“地下+”“桥下+”等模式,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先在医院、学校、商圈等停车矛盾集中区域,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在停车紧张的小区周边合理设置路内夜间停车位;统一数据标准,建设智慧化停车系统,实现车位余量实时查询、预约和智慧调控;鼓励开发车位预约、电子支付、代客泊车等服务,加大ETC等无感支付推广力度;利用停车场所空间加大规范停车宣传,加强停车数据分析,净化停车空间。

  第三阶段为制度完善与长效治理阶段,时间从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重点任务有7项,其中包括强化用地保障,将公共停车设施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优先保障,鼓励利用存量用地、临时用地等建设停车场;建立配建标准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对超配且向社会开放的项目给予容积率奖励;支持停车产业发展,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便民商业设施,提升项目自我造血功能;建立社区共治机制,发布社区停车治理工作指南,推动资源在社区内共享共用;优化公共交通与“P+R”换乘(即“停车换乘”模式),提升公交、地铁出行分担率,在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公交枢纽等建设“停车+换乘”设施等。

  范庆洪表示,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省政府已成立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专班主任,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等24个部门,专班挂靠省公安厅,下设办公室并实行实体化运作。目前,各设区市及各县(市、区)均成立相应专班。

  据介绍,自今年4月专项治理启动以来,全省已新增各类停车泊位5.3万个;5月份以来12345平台相关诉求件同比下降8.8%、环比下降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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