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号 |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

福建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2026-05-07 17:33:52 来源:

新华社福州5月7日电(记者邓倩倩)记者7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将在全省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优化教育教学时序安排,拓展学生实践成长空间,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于5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布,明确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中期(4至5月)和秋季学期中期(10至11月)。春假、秋假时长各为2至4天,全年合计不超过6天,具体天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学年教学周期内统筹确定。

假期安排可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相衔接,或结合学校既定的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统筹实施。农村及沿海地区可结合农时、渔汛等地域特点灵活调整,兼顾生产生活实际。

福建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实施范围重点面向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各学段可结合实际分段错时安排。义务教育九年级可根据升学备考实际,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弹性安排。鼓励、支持有条件地区的学前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参照相关精神,探索实施春秋假或秋假制度。

意见强调,各地各校要严守“双减”要求,不得因春秋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假期原则上不布置书面作业;严禁学校、教师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开展学科类培训。同时,严厉查处培训机构假期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全方位监督。

您的观点仅代表您本人,请文明发言,严禁散播谣言和诽谤他人
登录并发表
所有评论
海峡城市网 hxcsw.com Copyright © 201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 :闽ICP备15016526号-2 联系邮箱:1102859911@qq.com 联系电话:400 186 0591
免责声明:海峡城市网不承担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请与内容提供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