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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四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领补贴

2022-11-27 10:31:19 来源:福州晚报

四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领补贴

分别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

25日,记者了解到,《鼓楼区2022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出台。据悉,今年这项补贴政策已覆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

根据上述方案,申请2022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该电梯应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检验合格证并登记投入使用(以电梯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为准),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属地社区提出补贴申请,逾期提出补贴申请的,不予受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验收检测合格后,按照项目总造价的三分之一,每台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

鼓楼辖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无电梯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房屋产权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适用该方案。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统建房)、拆迁安置房和商品住宅等按房屋建筑占地方式进行土地分割登记的,结合该项目用地批准红线进行综合考虑。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及已列入征迁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该方案。

申请人将《鼓楼区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业主授权委托书》、业主征求意见签名、增设电梯审查备案意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电梯使用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明、工程总造价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提交给所在社区办理。

台江、仓山、晋安符合申请补贴时限的电梯是“在2020年6月12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之日起,经验收检测合格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台江区要求申请人应于每年8月30日前向属地社区提出补贴申请;仓山区尚未规定申报时间;晋安区采取每月1日到12日向社区街道集中申报的方式。台江、仓山、晋安补贴标准为“每台最高不超过10万元”。(记者 刘珺 通讯员 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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