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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提出“双减”两步走方案 厦门将出台细则

2022-01-11 16:35:06 来源:厦门日报

福建的“双减”方案正式出台——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昨天对外公布。福建“双减”要从作业管理、教学质量提升、课后服务扩面提质等方面进行。

“双减”指的是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国家在去年7月份启动“双减”。

《方案》特别指出,面向3岁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按中央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此次“双减”《方案》是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厦门也会据此出台“双减”实施细则。

“双减”两步走

第一步2022年,学校作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第二步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学业负担显著减轻,校外培训真正成为有益补充,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详情可到厦门日报教育类微信公众号“厦门招考”查看。

【福建“双减”这么做】

作业

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方案》指出,要严控作业总量与时长,特别是要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和总量。

《方案》再次强调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和初中各年级每天书面作业要严格落实时长规定;科学合理控制休息日、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书面作业总量,充分保障学生休息、睡眠、锻炼时间。

在作业批改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推行校本作业,不再推荐征订教辅材料;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应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此外,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教学

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

《方案》指出,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办好义务教育,到2023年,培育认定100所左右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组织遴选10个左右有条件的县(市、区)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先行创建县(市、区)。

在课堂教学方面,全面执行“零起点”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

在考试评价方面,降低考试压力,压减考试次数,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学科统考,质量监测抽取学生不得超过30%。

《方案》强调,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

课后服务

初中学校工作日可开设晚自习班

《方案》指出,学校要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即工作日的中午和傍晚原则上都应根据家长需求开展课后服务,傍晚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 《方案》提出:初中学校工作日可开设不超过2课时的晚自习班;探索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可实行“轮班”“弹性上下班”等制度。

《方案》指出,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组织教师跨校走教,或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要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此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在费用上,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目前只能由青少年宫收取。《方案》指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用。

校外培训

不得占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

《方案》指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逐步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还要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审核通过的,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在培训时间上,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线上培训严禁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超时开展学科类培训。

在规范培训服务方面,《方案》要求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

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方案》还特别指出,严禁线上培训机构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严禁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厦门日报记者 佘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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