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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组织省级人才认定申报:符合条件人才 最高享700万元补助

2021-11-02 17:32:36 来源:泉州晚报

来自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的消息,近日,泉州市积极组织申报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通过认定的人才最高可享700万元专项补助。

人才“港湾计划”实施以来,我市通过细化政策、扩大宣传、优化服务等措施,鼓励和支持来泉就业创业人才用好用足省级、市级人才政策,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活力。截至目前,全市已认定1400多名省级高层次人才,并获2.5亿元省、市两级补助资金。(泉州晚报记者 吴宗宝 通讯员 黄颖 沈忠华 郑其全)

支 持 政 策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明确,采取资格条件制,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予以直接确认,分为特级人才、A类人才、B类人才和C类人才四类,对入选人才给予相应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属引进人才的另给予相应安家补助。其中,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分别按700万、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属于国内引进人才的,分别按7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

根据《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该政策支持对象为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福建工作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公派留学学成人员,台港澳地区著名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及期满出站博士后。对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给予企业聘用补助、众创空间培育补助、创领办企业资金支持、实习实训补助。其中受聘于企业的,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给予聘用补助,累计补助可达3年。

办 理 渠 道

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由申报人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s://fjhnbc.hxrc.com)注册后在线申请。

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认定,由用人单位向所属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在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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