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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月月十九查酒” 这次查的是自泡酒

2021-10-20 15:02:07 来源:厦门日报

执法人员检查市场上的自泡酒。(记者 陈 泥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 泥 通讯员 刘启国)时下为追求所谓养生或进补等目的,不少人喜欢用白酒浸泡人参、虫草等药材或红枣、枸杞等食品制成药酒饮用,一些商家也会向市民销售此类自泡酒。

然而,这种自泡酒大多随意调配和添加食品及药材,其配方、生产工艺及流程均缺少安全保障,因饮用自泡酒而身体不适乃至中毒的案例时有发生。本月的“月月十九查酒”行动,市食安办组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酒类协会专家和媒体记者,对市场上的自泡酒开展专项整治,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抽检。

违规销售自泡酒 下架

位于前埔社区前埔7—101号的“四川高粱酒”销售门店,此前曾因销售无正规标签的自泡酒被莲前市场监管所查处过。

昨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现场虽已看不到各种“药酒”的踪影,但货架上还是零星摆放着一罐“人参酒”,以及“杨梅酒”“桑葚酒”等桶装自泡酒,有的单价每斤25元。

此外,该店销售的散装纯高粱酒存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问题,纯糯米酒存在进货台账不齐全的问题。执法人员指出,散装酒也要有规范的标签。店家在进货时应查验生产厂家的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索要正规的进货凭证,台账资料不全的酒不能卖。

对现场发现的违规售卖自泡酒,执法人员均按程序要求商家立即下架,拟立案调查,做进一步处理。检查还发现,该店的经营许可证范围并无散装酒。执法人员要求店家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在证照经营项目一栏增加“散装食品销售”。

“非卖品”摆进销售区 整改

位于前埔二里176号之3的厦门永隆宝贸易商行,货架上也摆放着几款“人参酒”,以及一款“冬虫夏草酒”。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货架上的四款“人参酒”均为预包装食品,不属于自泡酒。这几款酒都有完整外包装且标签标识规范,商家也能够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资料。

但一款瓶身上标有“非卖品”字样的“人参酒”,以及同样仅供展示的“冬虫夏草酒”也被混放在销售区域,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执法人员指出,“非卖品”要有专门的展示区域,并标识清楚。

此外,该店存在部分酒类商品进货台账不规范的问题。商家现场无法出示正规的进货凭证或单据,只能提供与厂家的微信交易记录。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当场指出并责令商家立即整改。

昨日的行动中,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人员还对商家现场销售的自泡酒进行了抽检,样品将带回实验室进行食品添加剂的风险监测。

【声音】购买自泡酒 需认真辨别

厦门市酒类销售行业协会会长黄振鑫:消费者在购买自泡酒时,要认真查看产品是否来源于正规的厂家,看产品上面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国家的规定,比如说有没有生产资质,有没有生产许可证,厂家执行标准,这些都要进行认真辨别。不少民间药酒配制偏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长期临床应用的检验,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对于商家所谓依据“偏方”“秘方”配制的宣传,市民不要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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