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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标准“领跑者”可获5万元资助

2021-04-19 09:59:51 来源:厦门日报

2021年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日前正式启动。我市今年将以LED、眼镜、卫浴等领域为重点,推动开展该项工作。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厦府办规[2020]15号),被确定为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将获得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

“近年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等多份文件,都提到要继续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2018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产品或服务标准的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的企业。

如何成为企业标准“领跑者”?上述人士表示,企业需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企业标准,所公开标准的技术指标必须处于领先水平,应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尽管不需要递交申请材料和交纳费用,但企业应有执行该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所涉及的产品型号应为量产的定型产品,所涉及的服务应为广泛提供的服务。

企业完成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后,第三方评估机构将依据已发布的评估方案开展评估工作,对企业声明公开的标准做初步筛选,形成动态企业标准排行榜,最终确定领跑者。

社会公众则可以通过“企业标准‘领跑者’统一信息平台” (www.cpbz360.org),获取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评估机构、企业标准排行榜榜单、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等相关信息。

成为企业标准“领跑者”,不仅有利于打造品牌,提高优秀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认知度与占有率,也有利于树立行业标杆,为普通企业质量和技术提升指明方向。据了解,厦门目前已有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经评估,被认定为企业标准“领跑者”。相关企业标准信息可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获取。

此外,我市企业参与“标准对标达标”工作,也可一次性获得0.5万元/项的资助(每家企业总资助不超过3万元)。据介绍,“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是2018年1月国家标准委联合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等十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启动开展的专项行动,鼓励企业自愿申报,积极参加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主动对比与国际先进水平标准的差距,制定、实施和完善更具竞争力的企业标准。目的在于以先进标准引领质量提升,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品牌的内生动力。企业可登录中国标准化研究院(www.cnis.gov.cn)首页,链接进入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平台,填写注册资料后,进入专项行动平台的“对标达标”栏目完成对标工作。(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立登 王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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