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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评奖启动 一等奖25万

2020-09-02 09:10:53 来源:厦门晚报

重负载应用高分断交流接触器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获2019年度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东城 通讯员 李根 唐燕婷)昨天,厦门市科技局发布通知,2020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评奖启动。2020年度厦门市科学技术奖是新修订《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颁布后的首次评选。今年评选的奖项为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60项,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奖2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今年申报方式有两种:一是自主申报。由项目完成单位自主申报;二是提名申报。由设有科技管理机构的市政府部门、各区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在厦高校、科研院所、相关行业协会积极提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应当是在厦门市辖区内研究开发、转化推广以及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本市组织的科技成果。申报项目和个人必须符合《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条件。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受理方式。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利用法人账号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定位“厦门市”,进入部门服务→厦门市科技局→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在线办理→访问第三方网站→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进行填报(第一次申报的单位须进行注册)。网上申报截至2020年10月28日(申报截止日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他事宜可以登录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查询。

链接

新奖励办法8月起实行 调整申报方式奖励额度

新修订的《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从8月开始实行,有效期5年。原办法规定,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分为自主申报和推荐申报。新办法改为采用自主申报和提名申报两种形式并存。明确提名组织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评审和授予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新办法,市科技进步奖授奖总数由原来的不超过55项增加到不超过60项。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奖金额度,由原来的每人50万元(其中15万归个人所得,35万由获奖人自主选题,用作科研经费),提高到每人100万元(其中40万元归个人所得,60万元由获奖人自主选题,用作科研经费)。同时评审年度由每两年评审一次,调整为每三年评审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可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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