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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起调整

    2019-06-17 15:37:54 来源:闽东日报

    原标题: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起调整

    今年,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调?调多少?上有封顶吗?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该中心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我市2019年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仍为1280元,月缴存额的“保低”标准调整为128元。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核定年度为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19年度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申请新开户的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必须相同。已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因经济效益差、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需由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审核,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但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为体现社会公平,此次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根据宁德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8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2971元,此次将把我市2019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限高”标准调整为:宁德市所有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8243元(2018年度宁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高月缴存限额为4378元(单位和个人各2189元)。同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规定,我市2019年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仍为1280元,月缴存额的“保低”标准调整为128元(单位和个人各64元)。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度基数调整可采用网上办理及现场办理两种方式。为方便缴存单位,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单位经办人奔波与排队等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采用网上办理方式进行基数调整。6月1日至6月30日可进行授权并登记经办人信息,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盖章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到公积金窗口登记经办人信息。7月1日至7月31日可进行缴存基数调整,其中网上办理的,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窗口登记信息后,可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t1.ndgjj.com/wsyyt),选择缴存单位用户登录,登录后提交基数调整申请;现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准确填报《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一式三份(20人以上用电子版报送并打印三份),提交到缴存公积金承办银行柜台办理。(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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