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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酒店起火员工竟不报警 厨房燃烧员工说没事

2019-05-02 11:08:07 来源:东南网

原标题: 厦门一酒店起火员工竟不报警 消防人员到场无人理会

酒店起火,员工竟不报警!

消防员到场一再追问,员工说没事,但厨房仍在燃烧

厨房的摇摆汤炉被烧黑了

东南网5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 通讯员 陈荣亮文/图)发生火灾不第一时间报警,消防人员到场无人引导、无人理会。昨日清晨,金山路上的佰翔酒店发生火灾,现场的一幕让消防救援人员既气愤又无奈。

早上6时24分,厦门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佰翔酒店楼顶冒烟。支队立即调派前埔中队、特勤二中队、金山小型消防站赶到现场,却没有酒店人员引导消防员至起火点。多方询问下,酒店人员称楼顶已不冒烟。

难道是真没事了?在一再追问下,酒店工作人员才引导消防员进入酒店。金山小型消防站负责人介绍,当时工作人员嘴里说没事了,可到了酒店大堂内,依然弥漫浓烟。他进入一楼的西餐厅厨房后发现,厨房设备仍然在燃烧。消防员马上使用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很快将明火扑灭。

消防员现场了解到,火灾发生在6:15,起火的是厨房内的摇摆汤炉。厨师说事发当时他正在煮稀饭,摇摆汤炉出现异响,于是通知工程部人员到场查看,其间瞬间燃烧,火势很快蔓延开来,烟雾很快笼罩了厨房,在场人员仓惶离开,把火情报告给了管理人员。

更让消防救援人员气愤的是,酒店法律意识淡漠。据介绍,火灾发生后,从厨房员工到带班领导、消控室值班人员,竟然没有一个人第一时间报警,直到烟雾通过排烟管从楼顶冒出,附近的一名环卫工人看到后,才拨打119报警。好在火灾发生后,厨房的自动喷淋装置启动,控制了火灾进一步蔓延。

目前,此事仍在调查处理中。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不得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第六十四条规定: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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