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女演员厦门偷狗是一场误会 目前已接受调解处理
原标题:网传女演员厦门偷狗是一场误会 目前已接受调解处理
蒋林珊(网络图片)
蒋林珊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黑色贵宾犬在右侧人行道上。 (行车记录仪截图)
海峡网讯(海西晨报记者陈小斌)近日,多条关于“知名女演员蒋林珊在厦门偷狗”的消息,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引起诸多网友的围观。
消息传出后,一直未对此事发声的蒋林珊,昨日与晨报取得联系。蒋林珊表示,这件事已给她的生活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她希望还原事件真相,也保留对网络上未经查实而随意发布、转载的行为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昨日,记者也找到狗狗主人,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据悉,蒋林珊(原名:蒋雪)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系中国内地女演员,主要作品有《都市男女》、《和空姐在一起的日子》等。
路遇小黑狗
她和朋友买食物喂食
蒋林珊告诉记者,4月1日下午,她和朋友开车从软件园二期出发,准备前往软件园一期办事。在途经环岛干道云岳山庄附近路段时,她看到一条小狗在前方路段的人行道上行走,便说:“那边有条走失的‘黑狗’?”说完,他们就将车停在路边。这一幕,被她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下来。
“这是一条黑色贵宾犬,我们以为是流浪狗,我朋友就拿牛肉干喂它。吃完后,小狗跟在我朋友身后,我朋友就想着先把狗狗带回去,之后再发《寻狗启事》,帮狗狗寻找主人。”蒋林珊如是说。
当晚,蒋林珊和她朋友就带着该贵宾犬前往宠物医院,让工作人员为它洗澡、体检,还给它买了些狗粮,以及一些益生菌用于调节肠胃。前后总共花费300多元。“从宠物医院出来后,我们就先把它带回家了。”蒋林珊说。
次日上午9点多,有一名男子联系蒋林珊,“对方报了我的名字、车牌号等个人信息,并表示他是贵宾犬的主人,要求我马上把狗狗送过去。”通话期间,对方还表示知道蒋林珊是演员等身份信息。随后,蒋林珊就向对方要了详细地址,并将贵宾犬送过去。
让她没想到的是,当她和朋友将狗送到对方的店里时,就被对方要求“进去店里聊聊”。“店里面,一名老人家一直骂我,一名陌生男子一直说我偷狗,还有一男子一直威胁恐吓我。”蒋林珊说,“我根本不存在偷狗行为,但对方不听我的解释,通过语言把我惹怒后,就录下现场视频。”
当晚11点多,一个名为“板栗烧鸡要加饭”的微博,在网上发出一条信息:“昨天下午5点15分左右,狗狗在店门中央睡觉,蒋雪开车路过,将车停在店下100米处!然后一个男人躲在我爸车后面,用火腿肠把狗引诱抱走!火速开车离开现场……”“蒋林珊,你偷狗不是偷吗!!!”并多次@ 蒋林珊,配上白天在店里的部分视频。
双方曾报警
均已接受调解处理
“这条微信发出来后,瞬间有一堆网友到我的微博留言板辱骂我,也有人通过私信辱骂我,对方所发出的微博信息被多次转发,包括一些微博大V等。”蒋林珊说,之后,还有多个自媒体号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直接撰文表示其“偷狗”,让这件事在网上持续发酵。
4月4日,蒋林珊前往禾山派出所报警。“狗狗的主人也到派出所接受调解,并表示微博信息是她的孩子发的,她会要求她的孩子删掉。”相关内容也在《调解协议书》中体现出来。
调解完后,“板栗烧鸡要加饭”删除此前发布有关蒋林珊的微博,但之后又发出一条消息:“已私下联系处理,已跟我父母道歉……微博已删除,希望蒋女士只是一时冲动,能认知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的初衷也莫不过是一声对不起,谢谢大家的关心支持。”这让蒋林珊感到非常气愤:“这明摆着是发布不实言论来冤枉、恶意诽谤我,让我坐实偷狗的事情!”
4月6日,蒋林珊又前往滨海派出所核实情况,“其实4月1日,对方有到滨海派出所报警,当时民警就已经告诉对方,我这并不是盗窃行为。”蒋林珊如是说。
昨日晚上,蒋林珊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当天行车记录仪视频,并发文表示,这几天,她每天承受着网络暴力,一直没有对此事发声。对于网络上未经查实随意发布、转载的行为,对她本人名誉和精神造成了极大伤害,对此她本人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那么,对于此事件,狗狗的主人有何说法?昨日上午,记者前往涉事店铺,希望能采访到贵宾犬的主人,但店内人员表示,事情已经解决,不愿接受采访。
“这本身是场误会,所以送还狗狗时,我并没有回避,并带去了为狗狗买的狗粮,调理肠胃的益生菌、零食和牵引绳。也没有多想此过程会节外生枝。”蒋林珊说。
福建省金海湾律师事务所:若遭恶意诽谤可报警或起诉
对于该事件,福建省金海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志宁律师表示:
1.如果贵宾犬的主人,发现确实存在狗被偷的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盗窃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2.蒋林珊如果认为其遭到恶意诽谤,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期间,受侵害方还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民事责任是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刑事责任是可能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此外,《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陈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