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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沃公司举报金乡县拖欠巨额工程款,恳请山东省纪委严肃查处

2026-08-17 18:46:24 来源:腾讯

近日,上海东沃景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沃公司)向山东省纪委书记李伟递交实名举报信,实名举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政府自2014年招商引资合作以来,长期恶意拖欠该公司市政项目垫资工程款及各类投资款项合计近4.89亿元,历经十余年催收无果。举报材料直指当地政府违背书面抵债协议、违规处置土地出让资金、滥用司法程序阻碍结算、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等多项问题。举报人郑重承诺,举报信所载全部内容真实有据,如有虚假、夸大情形,愿意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东沃公司因招商引资被邀入局,垫资建设十余项目

据举报信披露,东沃公司是一家深耕景观工程、市政基建与文旅投融资领域的上海民营企业,曾参与1999昆明世博会、2010上海世博会、2011西安世园会等多项国家级重点项目建设。2013年,金乡县政府为推进城市建设、打造旅游城市,主动向东沃公司发出招商引资邀约。2014年,双方达成深度合作并签署十余份合作合同,约定由东沃公司自筹资金全额垫资,建设金乡县莱河—老万福河景观、滨河二环道路、金城路绿化、人防工程、棚户区改造、文化广场、回迁安置房等十余项市政重点工程;金乡县政府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建设成本、综合管理费、融资成本、投资收益,并将付款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合作期间,东沃公司累计投入巨额资金完成项目建设,多个核心工程早已竣工并交付当地政府投入使用。但项目完工后,金乡县政府以财政困难为由迟迟不予履约付款。

双方曾签订“以地抵债”协议,东沃公司履约后政府再次食言

在企业多年催收之下,2017年当地政府主动提出解决方案,约定以老供电局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地块土地出让金抵扣全部政府欠款,双方于当年7月13日正式签订书面《房地产综合开发协议》,以合同形式固化抵债方案。

为配合落实抵债约定,东沃公司完全按照金乡县政府要求履行全部配合义务:先行出借2000万元专项款项用于该片区拆迁补偿,自主完成地块规划设计、围挡施工等土地挂牌前期全部配套工作,并在2018年土地招拍挂阶段足额缴纳1.9712亿元土地出让保证金完成地块摘牌,全额土地出让金悉数转入金乡县财政账户。但在收到巨额土地出让款项后,金乡县政府并未依照协议约定冲抵东沃公司项目欠款,反而将该笔土地出让金挪作其他用途,此前白纸黑字约定的以地抵债方案彻底落空。

政府被指滥用司法程序 恶意拖延诉讼

因回款无望,东沃公司就部分欠款启动司法维权。但举报材料称,金乡县政府在诉讼全过程中多次利用公权力优势设置障碍,先是提起异地管辖权异议并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后又自行撤回上诉,造成诉讼程序空转近八个月;随后又在本地法院另案发起诉讼、冻结企业资产,甚至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相关裁定与终审判决,明确双方项目尚未完成整体结算、东沃公司有权另行主张剩余投资费用的前提下,反向起诉东沃公司,索要所谓“多支付工程款”并申请查封东沃公司相关执行款项,以此阻碍双方正常结算工作。即便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清理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大背景下,该欠款问题依旧未能化解。

根据东沃公司核算数据,截至2026年6月30日,金乡县政府应付各项工程及投资款项总额约5.95亿元,扣除零星小额回款后,累计欠付金额高达488634578.23元,折合约4.89亿元。长期巨额欠款致使东沃公司资金链承压严重,高额融资成本逐年累积,企业无力结清下游施工方、材料商款项,连锁诉讼频发,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员工薪资发放、企业存续均面临严峻考验。多年来,中国经营报、澎湃新闻、新京报等多家主流媒体也持续关注并报道过该起政企欠款纠纷。

东沃公司指出金乡县政府多项行为涉嫌违法

在举报信中,东沃公司明确指出金乡县政府多项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及党内纪律:一是违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恶意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单方撕毁抵债协议,严重破坏地方营商环境;二是以招商引资垫资建设方式转嫁政府投资压力,规避财政预算约束,违反《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要求;三是历任地方领导对存量债务推诿拖延,形成典型“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对企业合理诉求不作为、慢作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群众纪律与工作纪律规定;四是无视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通过另行诉讼阻碍双方结算,损害司法公信力与权威。

东沃公司提出五项核心诉求

东沃公司在举报信中提出五项核心诉求:恳请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本案立案调查,查清拖欠巨款、挪用土地出让金等问题,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督促金乡县政府制定清偿方案,全额偿还近4.89亿元欠款及逾期资金占用成本;彻查土地出让金流向与使用问题,对失职渎职人员问责;将该案作为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警示通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严防政府拖欠民企账款问题再次发生。

东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企业在举报材料中郑重声明,本次实名举报所陈述全部事实均有完整合同协议、缴费凭证、工程交付材料、司法裁判文书、往来函件等全套证据予以佐证,内容客观真实,不存在捏造、诬告、夸大情形,愿意对全部举报事实承担一切相应法律责任,随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取证。目前,该举报材料已正式递交至山东省纪委主要领导,事件后续进展有待相关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后公布。(本文系根据东沃公司实名举报信整理)

原文来自腾讯:https://page.om.qq.com/page/O1dWOgBWCydtBzs3CLsClang0

关于请求对金乡县政府长期恶意拖欠上海东沃巨额投资款问题予以严肃查处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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