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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5月1日起实施海洋伏季休渔

2026-04-21 12:34:02 来源:

  近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我市2026年海洋伏季休渔规定发布。2026年我市海域休渔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伏休期间禁止代冻、转载、运输、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伏季休渔对象为除单一钓具作业渔船外的所有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所有应休渔船应于5月1日12时前回到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确需省内跨县、跨设区市修船的,必须由船籍港地和停泊港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伏休期间,确需租用休渔渔船进行教学、科研等特殊活动的,应按有关规定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记者冯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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